博鱼,消费者化妆品过敏 商家未提示须担责

更新时间:2024-09-08

李师长教师前不久向集美某小我用品商铺无限公司采办了2瓶“露得清”防晒霜,总共破费����APP174.4元。谁知第一次利用后,脸上就呈现刺痛感受,并呈现红点等过敏现象。

李师长教师当即向商家反应,但商家称过敏是个别体质差别或季候转变酿成的,与化装质量量无关,不肯补偿。李师长教师愤而向市场监视治理部分赞扬,要求退款。

集美市场监视治理所法律人员接到赞扬后睁开查询拜访。在现场查抄中,该化装品店能供给许可证和化装品的及格证实等材料,初步可认定该化装品是及格产物。

但法律人员指出,因为每位消费者脸部肤质和个别化学抗药性分歧,运营者应自动扣问消费者是不是为过敏体质,提示具有的过敏风险,需要时应进行皮肤测试。而该商家没有实时实行提醒和申明权利,应承当响应的义务。经调整,商家终究退还所有货款。

(新媒体编纂:陈乃嘉)

,博鱼报道